Thursday, December 13, 2007

被人放冷箭(2)


最近兩三年﹐李逸一登龍門﹐身價百倍﹐在這期間他認識了不少娛樂撰稿人﹐於是讚揚的文章此起彼伏﹐時勢造英雄﹐李逸在天時地利人和之下﹐已經成為本地歌壇的寵兒。

過去﹐我很少寫李逸的娛樂動態文章﹐那是因為寫的人太多﹐有些人可以將同樣內容寫成數篇文章投稿各報章雜誌﹐那是我沒有勇氣做到的﹐最近李逸再次惹起茶杯裡的風波﹐我曾為此事寫了一篇對話錄﹐目的要替李逸洗脫被指責為(沙塵)的罪名﹐別無他意﹐只是仗義執言而已。沒想在此同時﹐本刊編輯人也在邀我另外寫一篇有關這次李逸事件的看法﹐在(卻之不敬) 的心情下﹐我只好以另一個角度來寫撰稿人與歌星的利害關係。

兩度受冷箭

翻開檔案﹐李逸至少有兩次被人放冷箭﹐第一次是謠傳他與(孿寶) 搭檔邱清雲不和。根據李逸說﹐他和邱青雲一路來情同兄弟﹐不和之說根本屬子虛烏有。不過﹐李逸承認﹐有時與邱清雲爭辯得臉紅耳赤倒有﹐那是至交朋友在所難免的事﹐假如是為了雞皮蒜毛的小事而大打出手﹐才是(不和) ﹐退一步說﹐他與邱清雲從此成為陌路人﹐不相交往才名副其實構成(不和) 事實﹐但是他與邱清雲仍然過往甚深﹐(不合) 之說完全是(空穴來風) 無疑。

這一次筆墨風雲﹐李逸最感尷尬與困擾﹐因為同在二月份裡﹐北馬與中馬倆家報章出現兩篇(對他不利)的娛樂消息﹐左右夾攻﹐不知是撰稿人不謀而合或聯成一氣來夾攻他﹐至今他仍感覺一頭霧水.

前者平鋪直述李逸(一朝得意盛氣凌人) ﹐答應加盟人家的巡迴團竟屆時爽約﹐出爾反爾(大意如此) ﹐後者則類似(貓哭老鼠) 一般拾人牙慧﹐將李逸的往事與(路邊社消息) ﹐恐怕是撰稿人製造的(申訴) ﹐先讓李逸來個(無光彩) ﹐然後說好說歹地自圓其說(李逸不是那種人) ﹐大意如此﹐這種(此地無銀三百兩) 的欲擒故縱的(高招) ﹐名眼人一看即懂﹐原來該撰稿人(姑改稱為﹐王二) 的意思說(隔壁王二不曾偷) ﹐撰稿人王二圓滑的表明沒有非議李逸﹐但是白紙黑字出現在讀者眼前﹐到底撰稿人有沒有意思要讓李逸難堪與丟臉﹐即使沒有這個消息可靠不可靠也應該謹慎下筆﹐不該如此以訛化訛才對﹐撰稿大意至此﹐不談也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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